1,是否符合离婚条件我该怎么办

你的老公实在不对!!! 一点责任心没有!!! 给你两条建议: 1、你现在可以申请离婚或申请人口失踪! 2、经过一段时间还是没有音讯的话,可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生效!
孩子才十个月,离婚后自己带很辛苦的,你最好还是多考滤一下,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大致有三条 1、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实中如果军人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则无法离婚。 2、《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3、《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就你目前情况,因为孩子未满2岁,离婚后孩子将由你抚养,可向男方寻求孩子抚养费;关于财产的分配法律有以下以说解释: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鉴于你讲的情况,结婚前所买物品如果他有证据证明是他婚前所买,理所当然是属他个人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他没有证据证明是他的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家出走,生得见人,死得见尸,你找的是鸽子还是怎么地,玩失踪,他就孤老一个,没有家人吗,他走了家里就没反应吗,他为什么走,你为什么离婚,这些问题考虑过吗,有结婚手续吗,如果没有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婚姻是两家的事,还是两家人共同解决得好。
6个月
离家出走才两个多月肯定不行

是否符合离婚条件我该怎么办

2,有没有律师请进

1、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3、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1)起诉书;(2)身份证、户口本;(3)家庭财产清单;(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需要强调的是,当事人为取得有利地位,应该着重收集下列证据:(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 4、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有没有律师请进

3,单方申请离婚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感情破裂,分居半年以上吧
直接写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了吗 嗨是先上法院呀
其实,离婚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关键是你怎么去面对,如果离婚能让你好些那你就参考以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 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离婚(通称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登记离婚应提交哪些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 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我祝愿你们能和好

单方申请离婚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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