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宿州市民政局是政府机构中较重要的一个部门,它负责管理民政方面的工作,保障市民的基本权益。但是,我们也经常听到一些违规行为,如“阳光婚姻”、“婚姻变相收费”等问题,这些行为对于市民来说非常不利。因此,为了避免这些违规行为,宿州市民政局制定了新规,现公示名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言

二、公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宿州市民政局制定了以下名单:

1. 不得以各种名义强迫或变相收取婚姻登记费、离婚登记费、预约登记费等费用。

2. 所有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有私自收取财物、索贿受贿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3. 明确权责清单,规范工作流程,贯彻“阳光办事”理念,做到对每笔涉及费用的婚姻登记、离婚登记、预约登记等行为进行公示,保证审批、收费、核发流程透明。

4. 鼓励网上婚姻登记、离婚登记、预约登记等业务办理,方便市民群众,也能减轻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压力。

三、新规效果

制定新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违规行为。通过公示名单,让市民了解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是如何操作工作流程的,不仅有利于监督,更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误会和争议。同时,将“阳光婚姻”落到实处,在婚姻登记、离婚登记、预约登记等业务中的费用透明公示,做到每一笔费用应凭证报销,财务公开,避免各种违规行为的出现。

四、结语

宿州市民政部门的新规不仅规范了工作流程,防止违规行为发生,也让市民了解了管理机构的运作方式和职业操守,提高了公信力。实行“阳光办事”,不仅让市民好办事,也让民政部门开展工作更加得心应手。在此,希望更多地方能够效仿此例,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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