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天津市民政局是天津市政府直属的负责民政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其中包括婚姻家庭登记管理。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和社会文化的变革,婚姻家庭问题也愈加复杂,因此天津市民政局提醒公众遵守婚姻家庭登记规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 婚姻家庭登记规定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保障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根本利益。因此,婚姻家庭登记规定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在婚姻家庭登记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年满22周岁,且未婚、离异、丧偶满3年以上,无监护人,无其他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需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等证件,且需现场登记;
双方应自愿、协商、达成婚姻意向,不得通过恶意逼迫、威胁等手段;
登记应在法定办理时间内进行,不得在非规定时间办理,不得代理、虚假登记。
3. 婚姻家庭登记不合法的后果
未按照婚姻家庭登记规定进行登记的婚姻关系是不合法的,其造成的后果如下:
无效婚姻关系不得享受婚姻法赋予的权利;
不合法婚姻关系,在债务、财产等方面存在法律纠纷,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不合法婚姻关系可能涉及两个家庭的利益,引起家庭纷争、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4. 宣传婚姻家庭登记合法有序
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社会共同体的需要。因此,天津市民政局将持续加强婚姻家庭登记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公众遵守婚姻家庭登记规定,促进婚姻家庭登记的合法性、有序性、便捷性,维护每个家庭的健康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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