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起征点以上销售不超过2万元免税

现在1般是1个季度纳税额不超过6万可以避免税,所以只要1个季度内不超过就可以免税

个体工商户起征点以上销售不超过2万元免税

2,个体工商户税费政策

这个问题没任何政策。具体定额是你的专管员给你定的。固然如果你想变更定额,你要找专管员的上司了。或几分局副局长了。

个体工商户税费政策

3,个体户地税税收标准

如果你每月的经营收入不足5000元的话属于未达增值税起征点,不需要向国税缴税。 1、个体户的定税是根据当地税务局掌握的同类行业\同等或近似销售面积的情况确定,必要的由税务人员上门几天守点,查看几天的销售情况确定税额; 2、根据个体户的经营情况,定期税务机关会进行调整,如果增加店面,或减少店面均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税额; 3、个体户暂时停业超过一定时期,如停业半年,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停交半年的税额,但税务机关有权不接受申请;具体时限需要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询问。 4、税务是定税:即每月固定交纳一定额度的税款,不是定率。

个体户地税税收标准

4,个体工商户交哪几种税现在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个体工商户可获得减负。1. 新《计税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与家庭生活混用不能分清的费用,允许按照40%的比例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进行税前扣除。这种处理方式既便于个体工商户享受扣除规定,也可避免原《计税办法》下因个别地方不允许混用费用扣除导致纳税人税负增加。”2. 新《计税办法》支持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从业人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允许其对不超过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进行税前扣除。3. 新《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以鼓励个体工商户加强自身宣传和发展壮大4. 新《计税办法》还加大了对个体工商户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将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5. 新的《计税办法》对原税收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原《计税办法》设定的资产损失、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或批准的条款内容。修改情况说明:我国之前实施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还是1997年3月开始施行的。从那时至今,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已经历经5次修订,《企业所得税法》也完成了内外资税法合并,因此对于个体工商户的个税计税方式中某些条款已经显得滞后。基于此,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国从今年起开始实施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1,个体工商户,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交税,也就是按销售收入交3%的增值税。2,另交附加税:(1)按增值税的7%缴纳城建税;(2)按增值税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3)按增值税的1%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3,按盈利的20%,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纳税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的税种及税率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增值税由国税征收。以下税费由地税征税:2、营业税按照咨询业务收入依照5%税率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4、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5、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销售额×附征率。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您的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和咨询业务的营业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您的。其内容除告知您核定的销售额和缴纳期限外,其他的内容就是我前面所讲的5点的内容。

5,个体户税收

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一)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 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30日内。 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 值得提醒的是:从2008年9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个体工商管理费”。 二、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费用20元。 经营家电销售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您需要到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程序、手续、要求相同 。 三、纳税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 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以下税费由地税征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销售额×附征率。 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您的销售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您的。其内容除告知您核定的销售额和缴纳期限外,其他的内容就是我前面所讲的4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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