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四川计划生育条例二胎
来源:整理 编辑:婚礼策划 2024-02-12 08: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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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计划生育条例二胎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部内容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3055
3,眉山市彭山区产假的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四川人口普查超生罚款吗
要罚款,
人口普查给孩子上户,与违法生育应该被罚款是两个法律关系,
人口普查时可以上户,但不等于不会被罚款,只是以前是必须交了罚款才能上户,现在人口普查期间可以给你先上户,但是还是要被罚款,因为超生违法了现在人口生育政策。人口普查与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两回事,超生小孩上户口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没有规定免除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形。超生行为,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那是肯定的。人口普查,恐怕也难以豁免“超生罚款”。
5,在四川农村免费生第二胎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事项名称
再生育审批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附件1)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落户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包括亲姊妹)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8、农村人口中两代以上单传的;
9、盆周山区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镇(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子女户;
10、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11、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
1、丧偶再婚,一方不超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女子;
2、离婚再婚,一方有一子女,另一方无子女。
三、行政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行政审批条件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
五、申请材料
《户口薄》、《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婚育情况证明》、《病残儿医学鉴定书》、夫妻2寸合影照1张、夫妻双方书面申请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提交《再生育审批表》(附件2),表格可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免费领取
七、行政审批程序
1、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2、村(社区、居)或单位核实,张榜公布;
3、镇(街道)计生办初审,报区人口计生局;
4、区人口计生局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5、持《批准通知书》到女方户籍所在镇(街道)计生办换取《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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