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人如何结婚

是通过官媒或者私媒来定亲的!

古代人如何结婚

2,古代人如何离婚的

  在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环境下,婚姻解除的决定权完全操纵在男方家长方面。“休妻”一词即代表了离婚的意思。

古代人如何离婚的

3,古代人如何退婚

口头订婚没有约束力,古代稍微上层点都都会有聘书。如果退婚的双方面都同意才行,单方不可以终止的,不过有这种情况赢的都是势力大的一方

古代人如何退婚

4,我国古代是怎么离婚的

我国古代社会实行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离婚有以下四种方式: 1、出妻,也称休妻。这是中国古代最常见的离婚方式。 2、和离。这是古代一种通过协议允许夫妻离异的法律制度。 3、义绝。这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异制度。如果夫妻间,一方与另一方的亲属间、双方亲属间发生法律所指明的事件,经官司处断后,便认为夫妇之义当绝,双方必须离异。 4、出于特定缘由的呈诉离婚。如男方据以呈诉的理由有“妻背夫在逃”、“妻杀妾子”等.
都是写休书吧,起码电视里是那样演的,古代都是男尊女卑,男人说不要了,女人才能离开,不然就得一辈子忍着
你好,古代离婚主要是针对妻子的行为中的不合礼教而作为离婚的依据,离婚的原因有七个,又叫做“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者。不知是否满意我的回答。
离婚这个说法,至少从词义上,是比较平等的。男方可以向女方提出离婚,女方也可以向男方提出离婚。而在古代,男女是不平等的。只有男人休妻,没有女人休夫,所以离婚是不成立的。 只要是离婚,那就是女人被丈夫休掉,赶出家门了。
离婚? 古代只有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的 也就所说的一纸休书就拿下了 女方需要无条件接受
纵观历代封建法律的规定,离婚有以下四种方式:1、出妻,也称休妻。这是中国古代最常见的离婚方式。所谓“七出、三不去”;2、和离。这是古代一种通过协议允许夫妻离异的法律制度。出自《唐律》;3、义绝。这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异制度。如果夫妻间,一方与另一方的亲属间、双方亲属间发生法律所指明的事件,经官司处断后,便认为夫妇之义当绝,双方必须离异。出自《唐律》;4、出于特定缘由的呈诉离婚。如男方据以呈诉的理由有“妻背夫在逃”、“妻杀妾子”等等,出自《大元通制》。

5,古代人如何离婚

古代女方没地位,只有男方写休书才算“离婚”。
 在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环境下,婚姻解除的决定权完全操纵在男方家长方面。“休妻”一词即代表了离婚的意思。西周时期建立的“七出三不去”就是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解除婚姻的制度。《仪礼·丧服》中载“七出”:“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理由,丈夫就可以休妻。“三不去”即有所娶无所归--女子出嫁时尚有家可依,但休弃时已无本家;与更三年丧--为公婆守孝三年,已尽子女之道;前贫贱后富贵--这种情况妻子对夫家有德,不能背德而弃。可见,女子对于婚姻的解除完全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而“三不去”在程度上对男子随意休妻进行了限制,体现了对宗法伦理秩序的维护,对于稳定婚姻关系具有积极意义。“七出三不去”对后世各朝婚姻解除相关法律制度的影响颇为深远,各朝在这一制度的基础上发展出符合时代特色的婚姻解除制度。  按秦制,不仅婚姻的缔结需要官府登记,而且婚姻的解除也必须到官府登记,得到官府的认可。否则将构成“弃妻不书”罪,男女双方均要受到处罚。秦律中婚姻制度的特点在于,虽然也维护男尊女卑和夫权,但对夫权有所限制,对妻子人身权利的保护也超过汉以后的历代王朝。如秦律一方面要求妻子忠于丈夫,另一方面也规定丈夫通奸有罪。   两汉时期婚姻关系立法中将男尊女卑的理念发挥到了极致,不仅遵循“七出三不去”的休妻原则,而且公婆及丈夫均可以各种理由抛弃妻子,而即使丈夫有十分恶劣的行为也不准妻子离开丈夫。更有甚者,妻子通奸处死刑,丈夫通奸却只处一般刑罚即可。  唐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仍遵循“七出三不去”的原则,但是出现了允许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的“和离”制度和由官府判决离婚的“断离”制度。当出现“义绝”的条件,即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义绝的条件对于夫妻而言并不平等,明显偏袒夫家,对妻的要求更严而赋予夫较大的权力,体现了唐律对夫权的维护,目的在于建立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封建家庭秩序。而本应由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婚姻关系,不但家长有权解除,国家也强制干涉以代替私人自治,甚至动用刑罚手段来处罚。封建伦理是离婚的法定标准,直接决定着婚姻的存亡,即使当事人不愿意也必须离异,体现了婚姻的宗法家族性。   宋代赋予妇女一定的离婚权,丈夫外出三年不归、逼妻子为娼或出卖妻子人身、丈夫犯罪被处以流刑或被处以其他刑罚而移乡编管,其妻可以离婚。宋代已婚妇女的法定离婚权之规定,赋予了作为封建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维护自己婚姻完整的权利,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你还是问古人吧
男子写休书给女的就是离婚
男的写一纸休书就可以了

6,古代人如何离婚的

第一,出妻制度。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第二,和离制度。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第三,义绝制度。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第四,呈诉离婚制度。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总体上实行的是专权离婚制度。我们以前从电视剧中看到的就是立休书也是一种方式。在中国封建社会,定婚须有婚书或私约.婚书或婚约即许婚之书.私约是指明知男方有老,幼,残,养,庶之情,女家却情愿缔结婚姻.男女不经父母之命,自行约婚,这种私约,封建立法是不承认的.婚约具有法律效力.婚约的存在等于婚姻关系的成立.如果终止或解除婚约关系,必须由男方家出具离婚书或休书.悔婚违约,另许另聘,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写休书,签字就行了
在古时,男尊女卑的,离婚是男人的特权,写封休书就可以把老婆给休了,然后老婆就可以嫁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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