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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个保险公司有结婚险

(www.abcbxw.com/baoxian/)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哪个保险公司有结婚险答:没有结婚险的无论是什么保险公司都没有婚姻自由,这个是不能被保险的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哪个保险公司有结婚险

2,婚礼前后买什么保险

目前上海地区的婚庆责任险主要由上海婚庆协会和大地财险合作推出,从试点至今已经有三年左右的时间,目前已经有100多家婚庆公司投保了该项目。新人在选择婚庆公司服务之前,可以询问一下该公司是否已经投保了婚庆责任险。 大地财险婚礼系列保险中的婚庆险,由婚庆公司拿出每单婚礼服务总费用的3%进行购买。婚庆险可对婚礼中的一些意外事件进行理赔,如婚车迟到、司仪迟到、化妆品导致新娘过敏、婚礼照片出错以及人身意外伤害等发生时,新人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约定的理赔金。 而大地财险同时还有一款婚宴责任险,保费固定为150元,由结婚新人自己选择投保。大地婚宴险主要保障是,新人或赴宴亲友对酒店设备如地毯、餐具等不慎损坏等情况发生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这两类婚庆相关保险,可以让新人们在婚庆服务和婚宴过程中比较安心,在极为忙碌的婚礼过程中,省去一些后顾之忧。
2008年,我们结婚吧!相信这是许多沐浴在爱河中的情人们所共同拥有的愿望。因为,按照民间的说法,这是一个百年难遇的好年头。2008年,奥运会将在北京盛大开幕;2008年,又是传统意义上的逢双年,吉利又好听,适合新人披上婚纱,走入婚姻殿堂。据相关部门估计,2008年举办婚礼的新人人数将达到突破性的1800万对,其中上海将超过37万对! 而热热闹闹的婚礼前后,忙碌的新人们别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安排相关的保险保障!
而31岁的男性和28岁的女性若联合投保新华“全家福联合寿险”(终身寿险),选择保额10万元,30年缴费,年交保费只要2100元,而同类终身寿险两人分开投保总保费合计需要五六千元。 综合来看,在相同条件下(保额、保险期限、交费期限等相同),夫妻双方联合人寿保单所需的保费,大约为两个保险人单独投保的50%~60%左右,可以节省大约40%的保费。 但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情侣都可以在爱的名义下上保险,必须是具有法律关系的夫妻。原因在于,这些联合人寿形式的“爱情保障计划”,夫妻双方是互为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即一张保单夫妻共保。而保险法规定这“两个人”必须具备“可保利益”。照此条件,那些未婚情侣无法凭恋爱关系就购买此类保险,只有在领取结婚证后才可以上“爱情保险”。
据说,夫妻共同投保“爱情险”的人数正在逐渐增加,因为很多投保者都是冲着“爱情保险”的名头去的,比如“情系今生”、“一生一世”等,这些爱情保险的名字就仿佛和花店卖玫瑰花时的“花语”差不多:三朵花是“我爱你”,十一朵花是“爱你一生一世”,九百九十九朵是“爱你天长地久” 当然,“爱情保险”并不能保证夫妻双方的爱情永远处于“保鲜期”。这些保险计划的卖点就在于夫妻俩只需要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都有受益权,用专业名词来说就属于“联合人寿保险计划”。这些险种不仅具备两全或终身的人寿保障,还可以获得银婚纪念祝贺金和终身分红等保险利益,也可以在这些“爱情保障计划”之后选择住院补贴、女性疾病、医疗费用等附加险。 很多新人们都冲着这些保险计划的好口彩去买保险,而对保险的内容反倒并不十分关心,这是不对的。
平安人寿也有一款新婚意外险。该保险是由新郎新娘和伴郎伴娘结对投保,每两人的保费为29元,而来宾的保费为每人1.5元。这是由于面对特殊的场合和人群,来宾与新人面临的风险各不相同。其中,新人新婚意外人身保险的最高理赔金额为每人18万元;而来宾的风险主要是食物中毒和婚宴现场的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其人身伤害和医疗费的理赔金额为2万元和5000元。此外,平安的这款新婚意外险还将一些高风险婚礼活动纳入了保障范围。

婚礼前后买什么保险

3,1992年婚嫁保险有哪些

子女教育、婚嫁保险条款(1991) 第一条 本保险是为了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积累教育费用和婚嫁费用而开办的。本保险属于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综合险。 第二条 凡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投保人),均可为其1周岁至19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儿童(被保险人),向本公司(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有效期从投保并第一次交付保险费时起至约定的保险期满时止,依据被保险人在起保时的年龄和投保人在投保时的约定分别规定保险有效期,为3年至21年,被保险人最高年龄以22周岁为限。 第四条 本保险依据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可负的保险责任为: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生存、保险人负有给付教育金的责任;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负有给付婚嫁金的责任;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伤残或身故,保险人负有给付医疗费用、部分或全部保险金的责任。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交费期内身故,保险人负有给付死亡保险金的责任。 以上四项保险责任,保险人对第三、四项普遍负责,对第一、二项,根据投保时的约定,可以都负责,也可以只负责其中的一项而对另一项不负责。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健在,投保人身故,由其监护人或被保险人凭保险单证及必要证件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核实后可免交未到期的保险费,保险人仍负约定的保险责任。 第六条 保险人对下列情形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或欺骗情事。 二、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所致的伤残或身故。 三、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自杀所致被保险人、投保人的伤残或身故。 四、由于战争或军事行动所造成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伤残或身故。 五、被保险人因疾病所支出的医疗费和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的医疗费。 在发生本条第一、二、三款所指情形时,可退还责任准备金。 第七条 本保险的教育金为确定金额、婚嫁金则根据不同的交费方式具有不同的金额,交费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第一种交费方式为先确定婚嫁金金额。婚嫁金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元。在此限度内,投保人可自行选择。投保人根据所选定的保险金额和约定领取的教育金,按月、季、半年、年交付保险费,交费标准见表(甲)。 二、第二种交费方式为先确定交付保险费的金额。保险费按份数计算,每份的交费额和婚嫁金额,按不同被保险人的年龄和期限确定。婚嫁金金额最高以5000元为限。保险费每月交付,交付标准见表(乙)。 第八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和保险期满时,根据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约定,被保险人年龄15至17岁,给付高中教育金;18至21岁,给付大学教育金;22岁保险期满时给付婚嫁金。 一、按照约定给付高中、大学教育金和满期婚嫁金,给付额见表(甲1)或表(乙1),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二、按照约定给付高中教育金和满期婚嫁金,给付额见表(甲2)或表(乙2),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三、按照约定给付大学教育金和满期婚嫁金,给付额见表(甲3)或表(乙3),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四、按照约定给付高中、大学教育金,给付额见表(甲4)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五、按照约定给付高中教育金,给付额见表(甲5),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六、按照约定给付大学教育金,给付额见表(甲6),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七、按照约定给付满期婚嫁金,给付额见表(甲7)、表(甲8)、表(甲9)、或表(乙4)、表(乙5)、表(乙6),保险责任即告终止。投保时约定领取高中、大学及满期婚嫁金,而被保险人因提前或延期上学,可提前或延期领取,所领取的婚嫁金金额需重新计算。 第九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伤残或身故,保险人按规定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意外伤害残废给付和意外伤害所致医疗费的给付累计总数以不超过保险金额1千元为限。给付标准见表(丙)。 第十条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身故,保险人按所交保险费的数额,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领取保险金时,必须出示保险单证及必要证件,经保险人核实后,即按约定的数额给付。 在领取保险金时,应扣除属于当月应交未交的保险费。 第十二条 投保人如果没有按期交付保险费,在一个月内又没有补交的,保险单即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在保险单失效后的两年内,如果投保人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劳动和工作,可以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由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和利息后,保险单即恢复效力。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在交付保险费二足年以上,并且保险期满二足年的,如果不愿意继续保险,可申请退保并领取退保金。金额标准见表(丁)。 第十五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迁往它地时,其保险关系可随同转移。
过掉的我就不说了,后面适宜嫁娶的吉日还有4天: 公元2010年11月22日 农历10月(大)17日 星期一 公元2010年11月25日 农历10月(大)20日 星期四 公元2010年11月28日 农历10月(大)23日 星期日 公元2010年12月04日 农历10月(大)29日 星期六

1992年婚嫁保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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