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政局公布最新通知

1. 通知内容

近日,济南市民政局发布了一份最新通知,对同城返乡人员的落户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规定。据通知显示,自“十四五”期间开始,同城返乡人员只能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进行落户,且最迟时间不得超过2025年底。

1. 通知内容

通知还表示,如果同城返乡人员想要在其他城市落户,必须先在家庭户口所在地落户2年以上,并且需要通过市民政局审核才能进行转移。

2. 落户申请

同城返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落户申请:

第一种方式是在家庭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请;第二种方式是在异地就业的同城返乡人员,可以委托家庭户口所在地亲友或者专业人员代办,同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的人脸识别和现场照片也需要提供。

3. 签署承诺书

在申请落户时,同城返乡人员需要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自己已经在家庭户口所在地进行了落户,并且不会在2年内申请转移户口。

承诺书的签署是一种约束和提醒,旨在避免同城返乡人员的户口滥用、恶性迁移等现象的发生。同时,签署承诺书也是对政策的一种认可和支持。

4. 咨询电话

为了方便同城返乡人员进行落户申请,济南市民政局设置了多个咨询电话,提供落户政策的解释和落户申请的指导。

市民政局咨询电话:1234567;市级热线电话:12345。

同城返乡人员如果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通过以上电话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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