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领取收养证

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具备收养的法定条件;2、签订收养协议;3、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怎样领取收养证

2,领养证应该怎么办理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的一般条件是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具备这些就可以办领收养证了领养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籍、婚姻、子女状况、身体、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证明,还要有被领养小孩的来历证明,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民政部门建议,领养人可以先到区社会福利院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小孩,再向民政部门提出领养申请,这样手续相对简单

领养证应该怎么办理

3,领养证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对于地震中的孤儿,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另外《收养法》还规定: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10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14条规定,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一般条件的限制。把收养法关于收养人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具体适用于每一个具体的收养人。 一、领养儿童的步骤 想要领养因地震灾难而变成孤儿的孩子第一步就是要找到当地的公安局出一份证明这个孩子是孤儿的证明,同时领养的双方夫妻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上,且需要经过民政局考察,领养者具有抚养能力及教育能力,而且民政部门还需要在报纸上登出孩子是无人认养的公告,60天后没有人有异议,领养手续才算办好。 孤儿首先会被安置到民政部门下属的社会福利院等机构,对孤儿的认养还有待于下一步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至于认养条件,目前国家《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是针对普通孩子的,如果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就不需要满足无子女和年满35岁这样的条件,但民政部门会对认养家庭进行综合评估,家庭经济收入包括夫妻感情都在评估之列,目的就是为被收养的孤儿寻找一个适合他们成长的家庭。 二、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领养证的办理: 1、收养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 弃婴的证明; 2、民政局负责刊登公告60天; 3、公告期满后收养人提供相关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 村委会出具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 力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身体健康证明;收养人、被收养人单 照及合照;患不育症的,县级医疗机 构出具的不育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 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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